一旦产生劳动纠纷的话,法律上是不支持的,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们到底该怎么办?
我公司近期招聘一名员工,其保险和公积金均在山西的单位缴纳,他本人明确表示保险和公积金不转到我公司来,这种情况下我公司能否和其签订劳动合同?
周红燕律师答: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写明这一条款,单位可以不再给其上保险。
但是我之前咨询过劳动仲裁机构,他们说只要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就必须给其上社会保险,即使我公司与员工签订协议,明确:该员工表示自已解决保险问题,不用我公司给其上保险,劳动仲裁机构说这份协议本身就是不合法的,一旦产生劳动纠纷的话,法律上是不支持的。
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们到底该怎么办?
可以注明该员工已在原单位上保险,因不能同时上两份保险,故无法再给其上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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