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国土证还是原房主的名字,请问私人房产的划拨地不转出让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我该怎样办?
国有划拨地与出让地的房产交易中,房产证与国土证不是同一名字,国土证属于第一房主且为划拨地,房产证属于第二房主,在与第三房主交易中划拨地转为出让地的出让费是否属房产交易遗留问题,如何处理?
我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我买了人家的房子,是国有划拨地,原房主配合我办理所有手续,在办理划拨地转出让地时国土局要求规划局签字,但到了规划局,却说县里已经停止办理私人房产的划拨地转出让地手续,请问我该怎么办?而且房产证已经过户,是我自己的名字,但国土证还是原房主的名字,请问私人房产的划拨地不转出让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我该怎样办?
你可以要求原房主去配合办理,否则可以要求他们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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