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这种情况,女方有没有可能享受到这分共同的财产(房产和资金),能享受到多少财产?
由于双方未办理结婚手续,但已共同组织家庭生活五年。在五年期间,男女双方共同创业开办煤矿厂(另有投资人,我方男方为厂长兼法人代表。男方基本没有资金投资,而女方有借钱投资)。待煤矿厂投产正常运营后,双方将厂买掉,男方得到一笔资金之后。家庭生活发生了变化。男女双方因为资金的处置分配问题产生分歧,于是产生矛盾,干脆男方认为,这笔钱是他一个人所有,和女方没有关系。现在双方关系已经破裂。
双方在卖厂后,共同努力买了一套房产,但是还未办理房产证(因为当初买房时,该房还未办理房产证),但是买卖双方签了买卖合同。合同上有买方男女双方的名字。现在男方有独自盖了一套房。请问现在这种情况,女方有没有可能享受到这分共同的财产(房产和资金)。能享受到多少财产。
你这个问题可能比较复杂,因为不是夫妻关系,属于非法同居,财产就不能按夫妻共同财产来对待,那可能涉及到合伙投资。建议你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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