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如何解决此事,2,如果公安机关真的多次留置我是否合法,3,我该如何维权?
我是一个二手电脑经营店,最近被一个盗窃自首人员误指认为一台电脑的收购人,而我却从没见过此人,但我在盗窃自首人员所说的时间段收过一台同品牌的电脑,并早已出售。但我没有登记当时收售双方的证件和发票,联系方式也没有。目前公安机关已以涉嫌销赃将我留置48小时并已释放,但认为我就是盗窃自首人员所偷电脑的销赃人,要求我限期找回赃物,并威胁我可随时多次留置我48小时,可他们却从来没有问过这两台电脑的配置是否相同,是否是同一台电脑。请问:
1。我确实没有收购此人的电脑,同时我所收购的那台同品牌电脑已无法找回,请问我该如何解决此事?
2。如果公安机关真的多次留置我是否合法?
3。我该如何维权?
公安机关会进行调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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