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给了医药费,另给300元,没有报警,事情过了2天,受害者要求去医院检查,我是否可以不理他?

就给了医药费,另给300元,没有报警,事情过了2天,受害者要求去医院检查,我是否可以不理他?,第1张

本人骑两轮电瓶车,碰倒了一40岁女人,当时去医院检查没事,就给了医药费另给300元没有报警,事情过了2天,受害者要求去医院检查,我是否可以不理他?

位律师回复

你现在不需要理她,如果她起诉你,你聘请律师积极应诉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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