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可以为我开出未婚证明,这不是诚不诚相待的问题,试问要是你是有这样的事还会这样说吗?
那办证那不会要我的离婚证吧?这也是个人隐私了为什么还要这么公开呀?我是军人,单位领导都很同情我的事,说可以为我开出未婚证明,这不是诚不诚相待的问题,试问要是你是有这样的事还会这样说吗?再说我要是真的说了她一定会走的,我以前是在驻地结婚的,结婚半年就离了,没有孩子,什么都没有,家里没有几个人知道,同志们啦,要知道我们的苦你们就不会这样说我了,都三十了还没有找到…。十几年的军营生活…。没有小家哪来的大家呀…。
位律师回复所谓的“蓝证”换“红证”,指的就是必须交回离婚证,没有离婚证也要提供其他离婚的证明,否则无法办理。不能因为要保守你的秘密而不遵守法律法规和损害他人利益。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