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资有期限吗,公司可以不发工资给我吗,如果出现这些情况我该怎么办?
我在2006年8月1日到现在的公司上班,但至今都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自然的,公司也未帮我买什么保险什么的,每个月就是领工资。2007年10月29日,我向公司提出辞职,但公司迟迟不批。另外,公司是每个月6号发工资,但自9月6日至今,公司还没发工资,累计是一个月零23天。
想问一下,像我这样的情况,在辞职的时候会受到怎样的对待?
公司拖欠工资有期限吗?公司可以不发工资给我吗?如果出现这些情况我该怎么办?谢谢!
你解除事实劳动关系,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要求单位支付拖欠工资的仲裁时效为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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