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还要在三月后作二次手术,伤残鉴定也要十二月初才能确定,这产生的一切费用应该也要其公司承担吧?
您好!我弟今年8月24日公司派出工作,不幸被高压电击伤在医院治疗两月余,现已出院,在医院的医疗费用是其公司负担,并安排工作人员照顾。但鉴于伤势我要求作定期复查,现在的复查医生不是住院时的主治医生,公司对于现在复查时产生的费用不愿支付,请问我可以要求其支付吗?另外还要在三月后作二次手术,伤残鉴定也要十二月初才能确定,这产生的一切费用应该也要其公司承担吧?谢谢!
位律师回复一切费用应该其公司承担。
1.申请工伤认定
2.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3.计算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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