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农民”的名义审批土地是不是有优惠政策,开发商出尔反尔,我们农民的利益该怎样维护?
我是一位农民,今年我家这里要修公路,征用我们的住房。开发商口头承诺:建设农民新区小区,为我们留7栋楼。
原本开发商以农民的名义审批土地,但审批通过后,开发商建设的却是“工农新区”,本将楼卖给了许多动迁的工人,原本承诺的7栋楼也不给农民了。
请问律师,以“农民”的名义审批土地是不是有优惠政策?开发商出尔反尔,我们农民的利益该怎样维护?
原则上,农用是不准用于商业开发的,不允许农村集体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农民的名义申请审批用地,这项开发应该是违法的。你们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及政府举报。打着农民旗号有很多费用是不收的,有进会坑害购买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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