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方车辆已投保,上次费用保险公司已承担一部分,假如此次若赔偿,保险公司还承担相应费用吗?
我公司一员工2006年3月开车误伤他人,造成他人“胸2椎体压缩骨折”,2006年12月后经法院判定我方赔偿原告医药费600元、误工费10800元、护理费3600元、营养费200元、交通费100元等各种损失,并宣告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今年8月,原告又以“胸2椎体压缩骨折”还未治好,又产生医药费998元、误工费12000元起诉我方,请问案件已审理终结,怎又被起诉?因我方车辆已投保,上次费用保险公司已承担一部分,假如此次若赔偿,保险公司还承担相应费用吗?
位律师回复保险公司在剩余保额范围还承担相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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