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完全可以养活自已,但他不肯工作,母亲的娘家人怕母亲受苦,常常寄生活费,他有权抚养儿子吗?
一个父亲50多岁,他的孩子才12岁,母亲有病,连自己都不能照顾自己,而父亲却不肯抚养儿子,儿子寄托在外公家,外公要求父亲领回孩子,他却不肯。父亲是一个没有工作的人,每月的生活费都是靠母亲的娘家人给的。
请问这种父亲应该受到什么惩罚?他完全可以养活自已,但他不肯工作,母亲的娘家人怕母亲受苦,常常寄生活费。他有权抚养儿子吗?
《民法通则》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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