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否属于违反交通法,是否有卖场保安或工作人员事先通知或告知?
本人今天在上海金山农工商大卖场广场停车(不是停车场地),下标有出租车与专用车停车标示,本人停在出租车停车位(本人停车地非靠近公路、非人行道路,只是大卖场广场上)。给本人一张罚单上注明:当事人在2007年10月26日15点16分,在蒙山路325号实施机动车违法停车,违法行为(代码1039)。请问大卖场广场属于交通管辖范围吗?本人是否属于违反交通法?是否有卖场保安或工作人员事先通知或告知?请给与回复谢!
位律师回复请向当地交通管理机关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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