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用什么样的法律来保护己?
我现在居住的房子是我前夫和我离婚前,前夫单位给前夫的奖励房。
奖励此房时,是在我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奖励的,当时前夫的单位和我们没有办理任何房产手续,我们无产权。前夫单位只是在当地的晚报登了一则《英雄有房了》的文章并配有此房的图片。在我们离婚时,法院根据这张报认定此房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且判定此房由我居住。但现在前夫单位一直要求我搬离此房,理由是:此房我没有产权,所以我不能在前夫单位的这所房屋中居住。我想问一问此房我到底有没有居住权。
我该用什么样的法律来保护己,谢谢帮助!
有居住权。不用害怕,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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