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总复习一

2006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总复习一,第1张

2006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总复习一,第2张

第一章 资产减值
一、关键考点的相关知识要点
(一)存货减值
1.存货减值的判断 大纲 P1
2.直接出售的商品减值的计量:
(1)计算该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预计售价-预计销售税费
(2) 计算该存货应计提的跌价准备
应计提的跌价准备=该存货的成本-其可变现净值-已计提的跌价准备> 0 计提(< 0 冲销)
3.用于加工商品的“材料”减值的计量(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等)
(1) 判断用该材料生产的产品是否减值:
① 计算用该“材料”生产的产品其可变现净值:(方法同上)
② 如果用其生产的产品可变现净值>产品成本,则,产品未减值。该材料仍然应当按照成本计量,即,该材料的跌价准备= 0
③ 如果用其生产的产品可变现净值<产品成本,产品已经减值,该材料应当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2) 计算材料的可变现净值
材料的可变现净值=商品的估计售价-至完工估计发生的成本-估计的商品的销售税费
或:=产品的可变现净值-至完工估计发生的成本
(3)计算材料应计提的跌价准备
材料应计提的跌价准备=材料的期末成本-材料的可变现净值-已计提的跌价准备> 0 计提(< 0 冲销)
(二) 金融资产减值
1.金融资产减值的判断 大纲 p3-4
2.金融资产减值的计量
(1)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提减值准备 =按实际利率计算的债券摊余成本-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债券摊余成本= 期初该债券的账面价值 + 本期折价摊销(- 本期溢价摊销)
(2)贷款和应收款项应计提的减值准备= 该金融资产的账面摊余成本-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对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等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如债务人的信用评级已提高等),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应当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及其转回的处理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未发生减值,但公允价值变动时,应当将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当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由于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已经计入资本公积的部分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即,债券),在后续会计期间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即,股票)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

(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减值
1.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减值的判断 大纲 P6
2.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可收回金额的确定:当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时,应预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是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
当无法可靠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以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可收回金额。
3.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资产减值损失的计量
(1)单项资产减值(能够单独估计未来现金流入的资产)
应计提的减值准备=资产的账面价值-可收回金额
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固定资产的折旧和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均应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固定、无形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2)资产组减值处理(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应当以资产组为基础确定可收回金额)
①资产组资产的内容:资产组资产包括原资产组的资产(含商誉)、分摊的总部资产。
②总部资产的分摊:能够按照合理的基础分摊的总部资产,先分摊于各个资产组;
③计算资产组的减值损失
资产组减值损失=资产组资产账面价值(含少数股东权益但不含负债)-资产组资产可收回金额
资产组减值损失的处理:
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 如可确定的 ).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 如可确定的 ) 和零三者之中者。
由此得出的未能分摊的减值损失金额,应当按照相关资产组中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再进行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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