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需要如何采取措施尽快公证呢, 3,如果卖方一直不肯公证,我们采取法律手段是否有效?
我们94年买了套私房(独门独户),当时只是私底下签了协议(房子加宅基)。并且一直没有去有关部门公证。现在需要公证,可是卖房人不肯承认有连同地基一起卖。请问
1。当年的一纸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2。我们需要如何采取措施尽快公证呢?
3。如果卖方一直不肯公证,我们采取法律手段是否有效?
1、你的房子是什么性质的,如果是农村宅基地的房子,那么就是无效的,
2、你现在应该马上要求对方办理过户手续,
3、如果对方不原意过户,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办理过户手续或者退还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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