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该公司在合同期一满的情况下不给续签合同,不经劳动者同意强行不放,问:这样的问题我该怎么解决?
本人于2006年7月4日进入A公司上班,从事销售内勤工作。安当时合同规定试用期为2个月工资为1000转正后为1200元。A公司负责人并口头承诺年底给加工资。
2007年7月4日本为劳动合同期以到,但是A公司并没有以承诺的加工资,还为1200,随后本人找该负责人,进A公司商议同意加工资100元。由于本人对其薪金不能接受多次同负责人交涉,未果。又因公司一直扣押所有工人一个月工资,至今我未能拿到我应得的工资离开。且该公司在合同期一满的情况下不给续签合同。不经劳动者同意强行不放。
问:这样的问题我该怎么解决。
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在60日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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