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财经法规》考试练习18

会计从业《财经法规》考试练习18,第1张

会计从业《财经法规》考试练习18,第2张

321. 什么是托收承付,其适用范围是如何规定?
[答案]:
托收承付是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其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可以办理托收承付结算。
322. 试述签发支票的有关规定。
[答案]:
签发支票的有关规定如下:(1)签发支票应使用碳素墨水或墨汁填写。(2)签发现金支票和用于支取现金的普通支票必须符合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3)支票的出票人签发支票的金额不得超过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金额。禁止签发空头支票。(4)支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其预留银行的签章,该签章是银行审核支票付款的依据。银行也可以与出票人约定使用支付密码,作为银行审核支付支票金额的条件。(5)出票人不得签发与其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的,出票人不得签发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
323. 什么是商业汇票贴现?
[答案]:
贴现是指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将未到期的票据通过向银行贴付一定利息而获得现金的票据转让行为。贴现实质上是企业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通过贴现持票人得到低于票据到期值的资金,而将存在于票据上的权利和风险转移给银行。
324. 什么是商业汇票?其适用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答案]: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它适用于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的款项结算。
325. 收款人受理银行汇票时应审查哪些事项?
[答案]:
收款人受理银行汇票时,应审查下列事项: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是否齐全、汇票号码和记载的内容是否一致;收款人是否确为本单位或本人;银行汇票是否在提示付款期限内;必须记载的事项是否齐全;出票人签章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压数机压印的出票金额,并与大写出票金额一致;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更改的其他记载事项是否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326. 什么是票据丧失?可采取哪些补救措施?
[答案]:
票据丧失是指票据因灭失、遗失、被盗等原因而使票据权利人脱离其对票据的占有。票据丧失后可以采取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三种形式进行补救。
327. 什么是票据记载事项,它分为哪几种情况?
[答案]:
票据记载事项是指依法在票据上记载票据相关内容的行为。票据记载事项可分为绝对记载事项、相对记载事项和任意记载事项等。绝对记载事项是指《票据法》明文规定必须记载的,如不记载票据即为无效的事项。相对记载事项是指《票据法》规定应该记载而未记载,但适用法律有关规定而不使票据失效的事项,如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见票即付;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等即属于相对记载事项。任意记载事项是指 《票据法》不强制当事人必须记载而允许当事人自行选择,不记载时不影响票据效力。
328. 什么是票据行为?
[答案]:
票据行为是指能够产生票据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行为。我国《票据法》规定的票据行为则是指票据当事人以发生票据债务为目的的、以在票据上签名或盖章为权利义务成立要件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和保证四种。
329. 什么是票据迫索权?行使票据追索权的当事人有哪些?
[答案]:
票据追索权是指票据当事人行使付款请求权遭到拒绝或其他法定原因存在时,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法定费用的权利。行使追索权的当事人除票载收款人和最后被背书人外,还可能是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保证人、背书人。
330. 什么是票据当事人?票据的当事人包括哪些?
[答案]:
票据当事人是指票据法律关系中享有票据权利、承担票据义务的当事人,也称票据法律关系主体。票据当事人包括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他们是票据的基本当事人,是在票据作成和交付时就业已存在的当事人,是构成票据法律关系的必要主体。此外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保证人等也是当事人,但他们是在票据作成并交付后,通过一定的票据行为加入票据关系而享有一定权利、义务的当事人,属非基本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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