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我们同时认为医院也有责任,请问一下:在有致害人的情况下,我们还能与医院打医疗官司吗?
想请问一下各位律师,我的一个朋友被人用刀捅伤后送进医院,四个小时后因失血性休克死亡。现凶手已抓到,法院虽然判决凶手赔偿相关费用,但由于凶手没有能力赔偿。我们只得到了几千元。现我们同时认为医院也有责任,请问一下:在有致害人的情况下,我们还能与医院打医疗官司吗
位律师回复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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