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按四年补偿,四年零十个月是按四年半补偿还是按五年补偿?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四年零十个月,现在公司说要重大陆撤回新加坡,按照劳动法公司该怎么给我们补偿?
1。补偿对象:要合同工才能得到补偿吗?
2。补偿要求:合同期内可享受补偿,还是只要在职员工都可以享受补偿!
2。补偿方式:是一年补一个月的工资再加三个月的工资吗?
3。补偿规定:是按最后一个月在职总工资补偿吗?还是只有补偿底薪?
4。核算方式:零头,就是比如说四年零四个月是不是按四年半补偿,还是按四年补偿?四年零十个月是按四年半补偿还是按五年补偿?
我期待您的回复!谢谢!
只要有劳动关系存在,没有合同也应该获得相应的补偿工作几年就补偿几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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