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主有无权利将B赶走,如遭驱赶,B的押金是否可以从A付与户主的押金中讨回?
某门面房户主将房屋出租给A,A又将门面房一分为二,一半出租给了B,A与B签了5年合同,半年一付,A与B之间的合同现为第一个半年。
现该房屋户主欲将房屋价格提高再出租给A,A打算将房租涨价转嫁给B,如B不同意,就有可能干脆不再与A续租。
请问现在B是否可以不予理会,只须按与A的合同到期支付规定租金给A,就可继续享有该门面房?
如一旦A与户主的合同到期而不再承租而走人,但A与B之间的5年合同还未到期,B的权利是否可以得到法律保障?户主有无权利将B赶走?如遭驱赶,B的押金是否可以从A付与户主的押金中讨回?
如果房东同意A转租,A只能在租赁期内于B签订合同,超过租赁期的合同部分无效。B只须按与A的合同到期支付规定租金给A,就可继续享有该门面房.A与房东的合同到期,房东可以要求B走人。B的押金不可以从A付给房东的押金中讨回,只能要求B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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