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第二次手术,内固定拆除,3、伤残鉴定是九级,询问:1,我能要求哪些方面的赔偿?

30第二次手术,内固定拆除,3、伤残鉴定是九级,询问:1,我能要求哪些方面的赔偿?,第1张

我在2006-04发生车祸,判定是工伤。
1、2006-04-11——2006-05-28第一次手术,镶不锈钢。术后公司要求马上上班。至2006年9月底公司以影响公司形象为由(因为我还拄拐杖上班)要求回家休养。
休养期到11月底结束。
2、2007-06-14——200706.30第二次手术内固定拆除
3、伤残鉴定是九级。
询问:
1。我能要求哪些方面的赔偿?

位律师回复

工伤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伙食补助等。如果解除合同还有医疗补助和就业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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