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应该由谁来赔偿,3,我自己必须向第四者出示出租人的所有权证明吗?
您好,
我的房子由承租人租给我的,出租人知道并同意,同时有一个灯箱承租人口头同意给我使用(我可以让承租人出具书面证据将灯箱使用权出租给我),出租人(口头表示对灯箱的所有权,就安装在承租的房子阳台上)口头同意给承租人使用,现在有一个第四者声称对灯箱拥有所有权,让我赔偿并让我找承租人和出租人解决事情。
请问一下:
1。我和第四者没有事实法律关系,他可以直接让我赔偿吗?
2。如果承租人当时疏忽没有确认所有权,350380.html" class="superseo">那么应该由谁来赔偿?
3。我自己必须向第四者出示出租人的所有权证明吗?(已经有承租人的使用权的出租证明了)
第四者如果证明其是所有权人,有权要求你赔偿!关键你使用灯箱是否支付了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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