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帮别人在处理这个业务,并以各种理由不告诉我这个出租者的联系方式,我该如何办呢?

只是帮别人在处理这个业务,并以各种理由不告诉我这个出租者的联系方式,我该如何办呢?,第1张

现在的情况是:房东同意我帮他再另外找一个房客,并且现在已经介入其中和那个房客商谈租赁的条件了,但是房东却说我已经违约了只能退给我一半的押金,我觉得十分不合理,根据前面一个律师说所我这个情况应该是属于租赁权转让(因为到时候和房东签约的是我找的这个人),如果这样的话,我就不属于违约,他就应该把押金退给我是么?我应该如何向房东提出来合适呢?
另外,他是不是有理由不接受我的这个处理办法,硬要说我违约,不退押金呢?
并且,他始终号称他不是这栋房屋的出租者,只是帮别人在处理这个业务并以各种理由不告诉我这个出租者的联系方式我该如何办呢

位律师回复

如果他不是房东,你可让其出示房东的委托书,否则可主张租赁合同无效.此时你可要求退还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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