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鸡爪手,请问学校应承担的责任有多大,伤残属于几级,如何计算赔偿金额?
我女儿今年七岁,在上舞蹈班中间休息时,同学间玩耍时将右前臂桡骨造成孟式骨折(2日下午2点),在某医院门诊下午4点复位后进行夹板包扎,住进医院。由于医院门诊和住院部间没有沟通,当晚孩子手部出现肿胀,问及医生说是正常现象,次日主任上班给予简单放松,不曾想纱布里面还有一层甲板,当时没有发现,致使孩子右手五根手指神经坏死,没有了感觉,虽经7日转院治疗,但还是失去了它应有的功能,造成鸡爪手。
请问学校应承担的责任有多大?伤残属于几级?如何计算赔偿金额?
学校监护不力,应负赔偿责任。医院疏忽,构成医疗事故,应该对加重病情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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