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想通过法院解决此事, 请问:1我母亲是否有权力先进行夫妻财放分割分得房子的12?
我母亲二婚后与其生活13年后继父死亡,死前有口头贵嘱:房子在我母亲有生年居住,三子女每月供养三百元,母亲死后,房屋所有权归三子女,若不供养,母亲可以卖房,租赁维持生活之所需。现在三子女要求将房屋过户到他们名下,由于公证手续不齐全,所以想通过法院解决此事。 请问:1\我母亲是否有权力先进行夫妻财放分割分得房子的1/2,然后与其三子女平分剩余1/2,(另外房屋产权证是母亲结婚后取得,但在母亲没结婚时已经居住了,此房子没有个人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属于原单位)
位律师回复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其子女无权要求过户。至于遗产部分,如果有证据证明你继父的遗嘱,其三子女依然不能要求现在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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