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运人承担责任,请问我现在该怎样进行索赔?
我于2007年8月26日委托当地一家快运公司往西安发了一件货物(里面装有7部手机的售后机),结果这家快运公司给我弄丢了,我找他们进行赔偿,他们说我没有保价,只能按20元/KG赔偿,但我仔细地对当时的委托工作单背面声明阅读后发现这种赔偿是对货品损坏的情况下才进行的,整个声明未提及丢失怎么赔偿的问题。其中第四条:本公司从收运时起到交付时止承担安全运输责任,在此期间因承运人原因发生货物损坏、短缺、灭失、污染或变质,承运人承担责任。请问我现在该怎样进行索赔?
位律师回复格式条款无效,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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