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这种事情我们应该怎样解决,3,我们是不是就简单的听管理处的说法就可以的吗?
我父亲于2001年2月14日病故,葬于我县东山,2005年县修路要求迁坟,当时考虑公墓比较合理,以4300元在公墓为我父亲选择墓地,公墓管理处出具证明管理10年,刚刚两年,现在又要求无条件整体迁移,我认为公墓管理处对我们不负责任!
我想知道
1。我们的权益是什么!
2。对这种事情我们应该怎样解决?
3。我们是不是就简单的听管理处的说法就可以的吗?
我想得到相关的法律援助,谢谢!
4300是怎么回事?是保管费吗?当时有合同吗?应该说,对方是违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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