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如上述两项均协商无果(对方两位老人现在变得非常不讲道理),诉诸法律或其他途径的话该如何解决?
情况说明:
我于今年今年7月购买一处二手房,当时由于对方言之凿凿说赠送除家具外的所有物件,且对话和睦,在房屋买卖合同上只写明赠送“固定装修和固定设施”
本月验房时,发现卖方将屋内所有物件均拆除,空无一物(包括浴室内水槽,马桶等;厨房内水槽,灶台,脱排油烟机,热水器等;房内的空调其他各处的一些固定橱柜等)
问题描述:
1.固定装修和固定设施除马桶,水槽,厨房台面等必要物件,是否包括热水器,脱排和空调?
2.如要求其恢复上述物件无果,能否要求将暂存于中介处的1万押金全部或部分收回?
3.如上述两项均协商无果(对方两位老人现在变得非常不讲道理),诉诸法律或其他途径的话该如何解决?
1\固定设施应不包括热水器,脱排和空调等电器.2恢复上述物件无果,可要求将暂存于中介处的1万押金全部或部分收回3\协商无果(对方两位老人现在变得非常不讲道理),诉诸法律,委头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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