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公司应该给个什么样的表态,他这样算是工伤吗,要赔偿的话是赔些哪方面的钱,应该赔多少?
我有个朋友在深圳一家公司里做了2年多,都没什么病,但是就在2007年2月分开始就起了病,刚开始也不是什么大病,后来慢慢严重了,经常请假看医生,好了一点点又接真上班,就是这样在一次并情刚有点好转的时候他又去上班的时候就昏倒了在地,当时员工把他送到医院经过1个多月的治疗无效死亡。
我想知道的就是。像这种情况的话。他们公司应该给个什么样的表态?他这样算是工伤吗?要赔偿的话是赔些哪方面的钱?应该赔多少?
很遗憾,不属于工亡。在工作岗位发病48小时内抢救死亡的属于工亡,超过48小时就不算了。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