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我母亲在一家小作坊做事(朔料颗粒厂),于2007年6月29日在工作中,一同事把一高温化开的朔料扔到了我母亲的右手背上,被严重烫伤,当时我们去找老板付医药费用,作坊老板说叫我们看好后再说,这其间我母亲同事和老板各拿了200元钱去看了一下。在荆门石化医院看了一个多月基本恢复,用去医药费,车费1150元,现在这个医药费用老板不管,叫我们自己找我母亲同事。
现在我们该如何解决?如实在不行,法律程序如何走?请求律师帮助,非常的感谢。
位律师回复
先申请工伤认定,不能认定为工伤也可以要求侵权人和厂里人身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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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们该如何解决,如实在不行,法律程序如何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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