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百科大全 2022-11-27 7:57:15 我和前妻离婚,如果我再婚,这500元(1)不做为家庭共同财产? 我和前妻离婚,孩子我抚养,我每月为孩子赠送500元,做为赠予,可否公证。如果我再婚,这500元(1)不做为家庭共同财产,(2)不做为儿子的学业,就业,病疾,婚姻等事项,不包括家庭成员间的病疾等一切费用。只有在2029年8月28日24时以后,由儿子亲自支配。可否<<公证>>。(儿子今年2岁。可否接受父亲的赠予。 位律师回复 可以办理公证手续. 我和前妻离婚 如果我再婚 这500元(1)不做为家庭共同财产 DABAN RP主题是一个优秀的主题,极致后台体验,无插件,集成会员系统白度搜_经验知识百科全书 » 我和前妻离婚,如果我再婚,这500元(1)不做为家庭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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