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担心公司对我提出劳动仲裁不利,扣发我的工资,那么我何时提出劳动仲裁合适呢?
我2006年1月参加公司的培训,4.1号签的合同,一年一签,今年公司未通知续签,一直到07年8月24号突然份通知解约,请问1月到3月的培训期算不算合同期内!我的解约补偿应该给多少?谢谢!
谢谢宋律师的解答!但是公司只给一个月工资的补偿呀!
我看网上的案例,至少应该给2个月吧!而且是公司为未提前通知的情况下突然解约,还应该再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吧! (也就是应该至少给3个月的工资补偿吧!)
我担心公司对我提出劳动仲裁不利!扣发我的工资,那么我何时提出劳动仲裁合适呢?
按合同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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