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向单位要这二项补助金,我这样做合理吗,明年我还要做一次手术的,这二项补助金有什么规定年限吗?
我为6级工伤,在单位上班已经好几年了,我和单位的合同是一年一签的,现单位也给我安排了岗位工作,年底合同也到期了。按照工伤条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可我想再在单位做二年,再向单位要这二项补助金,我这样做合理吗,明年我还要做一次手术的,这二项补助金有什么规定年限吗
位律师回复如果你单位交纳了工伤保险,该项补助是保险基金支付。具体可细看《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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