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我有民事责任吗,现在他们要告招生办的人,那么我会有什么事吗?
我是一名学生,我认识一个A君,他专门帮人家卖学位的人,然后我有一个同学主动找我问我认识搞学校的人不。我说认识,然后他拜托我帮他。然后我通过QQ的方式联系A君,说我有同学要搞学校。然后我朋友付钱给A君,是用汇款的方式的。但是最后A君再上一层的人把钱私去了。其间我的立场是没有收到任何钱的,而且我只是作为一个联系的人。现在我把私了钱的人的电话和我知道的东西都告诉我同学了。那么我有民事责任吗?现在他们要告招生办的人,那么我会有什么事吗?
位律师回复个人认为你不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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