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属不属与法律呀,难道没有钱,没有权就应该受人压迫吗,这还有道理存在吗?
我想问你,我的朋友在某单位上班被钢管压伤手,单位给他办理了工伤,其次单位也准备重新分配工作,但是我的朋友接到主任的电话叫他去吃饭并告诉他手好在那里工作,但是过了2天主任变卦了要把他安排在原来出事工作过的地方并且还让他跟一个非常赖的人做事。请问这属不属与法律呀。难道没有钱,没有权就应该受人压迫吗,这还有道理存在吗?
位律师回复如果受伤后的情况不影响在原岗位工作的,可以不调整.如公司的劳动条件不符合安全标准,可向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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