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每月一百二十元的生活费用,老二没得得到山林赔偿费,他可以不给这一百二十元的生活费吗?
律师您好!兄弟五人轮流供养老人十年。老人原有的山林、土地兄弟五人一人一份。现因国家修铝矿厂,山林占了。老大统一把钱收了。共计十三万,四兄弟瓜分了这一笔钱。老二没有得到一分钱。现又没人供养老人,老人将五兄弟告上法院,说没人供养他。法院判决,老人跟老四一家,其他四兄弟,每人每月一百二十元的生活费用。老二没得得到山林赔偿费,他可以不给这一百二十元的生活费吗?
位律师回复这是两回事.赡养老人是每个人的法定义务.老二没得到山林赔偿,可另行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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