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如果收集好证据可以什么名义起诉同事,如果是双方之间网上的对话,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吗?
律师您好:
在我请假期间,公司经理在经我同意后让同事在电脑里查询文档(此电脑为公司分配我一人使用的,为防泄露商业密秘我已设置开机密码),但同事未经允许翻看了我与女友的MSN聊天记录,并且随后又将内容让经理看到。这种做法是否不论给我造成负面影响与否都属于侵犯个人隐私?
此后我已离职,在双休日退还公司钥匙时女友询问同事是否翻看聊天记录,双方发生争执,同事出口伤人,女友用水泼向同事后将盆扔在沙发上(双方距离一米,确定盆直接扔在沙发上没有碰到同事身体任何部位且无其他肢体冲突,公司无其他人在),随后我们离开公司,之后收到四条辱骂内容的短信(已删除)。事后同事诬告经理说女友打伤她,并指脖子上有伤痕(所指伤痕类似于搓澡所致),这种情况如果收集好证据可以什么名义起诉同事?如果是双方之间网上的对话,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吗?
侵犯隐私权,对话内容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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