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衣服,首饰能不能以原物品退还,我表妹现在经济困难,如果是全额退还能不能延期付清?
你好:我的表妹去年11月结婚,共同生活两个多月,因为感情不和现在到法院上诉离婚,男方要求退还结婚时的财礼,结婚时买的衣服,和首饰下来折合人民币6000元,法院也要求当场退还。请问这6000元必须全额退还吗?像衣服,首饰能不能以原物品退还?我表妹现在经济困难,如果是全额退还能不能延期付清?
位律师回复结婚时买的衣服应该算是男方的赠与,已经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了,可以不退还的,即使是首饰,也没有法律规定必须返还,只是数额较大,法院可以裁决适当返还;衣服是不能原物返还的,但首饰可以;如果女方愿意全额返还,但应经济困难,可以协商延期,协商不成,但确实没有支付能力的话,法院也无法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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