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我给公司造成了经济上的损失(五千以内),老板说要由员工一人承担吗,这个合法吗?
我在一家私人印刷场工作2年未签合同,期间公司未找我签过合同,我也没找公司。工资只长过一次,什么奖金也没,拖欠工资,多次与公司提出,都是不理会的态度。现我已提前半个月向老板提出辞职,月底离职,老板同意,但说要等到有人接手才可走。若是没人接手我到月底可以走人吗?还有我给公司造成了经济上的损失(五千以内),老板说要由员工一人承担吗?这个合法吗?
位律师回复事实劳动关系,你可以随时提出离职,不需要提前30天.单位拖欠你工资,你可以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