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元的货品,还有屋内的所有架子和柜子), 现在我就想问问如果我打这场官司能赢吗?
我在麦够去年10月份花65000元转让过来一间商铺,到今年的8月底房主不要我们在继续经营了,但是我才干了8个来月,还没有挣回来。就让我们走。
我们不是第一承租人,我们属于第二承租人,商铺的执照是我们上一家的名字,也就是说我们没有过户。而且当初和我们说好了保证我们三年能在麦干下去,可是我们的漏洞就在于在转让的合同上并没有标明我们能够使用到什么时间,在合同上只是注明了(65000里含6个月的房租,5000元的货品,还有屋内的所有架子和柜子)。
现在我就想问问如果我打这场官司能赢吗?我想帮我出条路
如果你们可以证明你们不知道原租期的,你们要求第一承租人赔偿你们的损失。如果你们明知原租期,而还与第一承租人签订超出原租期的租赁时间,你们也要负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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