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门市也修建完毕,大约有55平米,应由开发商按市场价格赔偿给本人,请问这市场价格应如何评定?
本人有门市一间,大约有40平米,于04年8月被开发商坼除修建,当时签定协议如下
1.坼迁时间为18月,过渡费每月600元。超出坼迁时间交付按超出天数处以旧房作价每日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2.赔偿本人原处门市60平米,超出20平米按2500元/平米购买,原40平米补差200元/平米,但开发商必须满足本人60平米,如有不足,开发商按市场价格赔偿给本人。现门市也修建完毕,大约有55平米,应由开发商按市场价格赔偿给本人,请问这市场价格应如何评定,请律师为我解惑为感。
可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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