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出现了这样的问题,怎么处理好呢,如果要赔偿的话怎么赔?
我是于2007年4月4日在杭州通过中介公司购买的二手房,合同上写清楚是在2007年8月20日交房的,如违约需赔偿给我们8万元。三证我们都早已拿到手了,而桉揭第一期交款也在7月20日开始交付了。在我们一点都不知情下中介公司的人给卖房子给我们的房东写了保证书,保证书上写房子一定在10月份才交房给我们。请问现在出现了这样的问题,怎么处理好呢?如果要赔偿的话怎么赔?我们的希望是最好能如期的交房给我们。
位律师回复你好,你可以通过起诉对方,主张你的权利,我是杭州律师,欢迎参照联系方法与我联系,详细咨询.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