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老人该得到大约多少钱的赔偿呢,打官司的话,划算吗?
2007年3月14日,在成都市郫县安靖镇土地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导致一位62岁的老人右脚受伤。于是在成都市铁路医院治疗,一个月后,因车主说在医院里费用太大,等因素,于是决定叫这位老人回家疗养3个月。(出院证明上是写的回家疗养3个月)。3个月以后,到华西法医去鉴定过伤残,未能鉴定起。于是通过交警调解,未能达成共识。
车主说赔偿这位老人2000元。请问律师这位62岁的老人有误工费,后续治疗费,还有营养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吗?这位老人该得到大约多少钱的赔偿呢?
打官司的话,划算吗?敬侯佳音!
没有本人的误工费用,应当有相应的其他赔偿项目.诉讼应当计算相应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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