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按三十天一个月来计算吗,4、承建单位有没有共同承担的责任,这算不算是风险转移给我们?

是按三十天一个月来计算吗,4、承建单位有没有共同承担的责任,这算不算是风险转移给我们?,第1张

事情是这样的:
我是个小包工头,叫了十几个工人在工地上干活,就在前几天一个工人就在一楼不小心踩偏了凳子摔了一跤,结果导致三根肋骨骨折。
我没有企业资质,跟承建单位的老板签了承包协议,里面有一条内容是:工伤事故由我爸负责。
现在出现了这样的事故,按理说工伤事故只针对企业来说的,我是属于私人名义。现在的问题是:
1、承包协议里规定的工伤事故由我负责这个条款是否属于有效条款?
2、我应该承担工伤责任还是一般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3、具体应该承担哪些费用?赔偿标准是什么?
  如:医疗费是报销全部药费还是按照社保医药用品目录进行报销?
      误工费是按照平时该工人一天多少赔偿还是当地的平均工资来赔偿?是按三十天一个月来计算吗
4、承建单位有没有共同承担的责任?这算不算是风险转移给我们
现在生意真难做,双方根本就不是在公平对等的基础上签的协议,如果当初不答应承建方肯定接不了这个活。
我也知道由律师代为处理,但是毕竟老板还有一大笔工程款没给,哪些都是用来发工资的,翻脸了对大家都不好,我们完全是处于被动的位置!请哪位好心的律师给个详细的解答

位律师回复


1.无效条款
2.你是雇主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3.承建单位发包给无资质承包方应与雇主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4.医药费全额赔偿,按实际工作时间工资收入来赔具体参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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