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分割财产时是以购房协议为准还是以信息中心的备份的购买合同为准?

在法律上分割财产时是以购房协议为准还是以信息中心的备份的购买合同为准?,第1张

本人因离婚涉及房产分割现请求法律援助。事情经过:2006年2月5日结婚并办理结婚,今年3月购买房产,房产所有手续都是由女方办理的,现房产已经办理完过户手续,并进行了银行的抵押,现7月份女方提出离婚,由于房产的手续全部由女方负责保管,购房合同,房产证均使用女方的名字,本身房产是由我们夫妻和女方家人合伙购买用于炒房的,双方各占百分之五十的产权,但当时因亲友关系没有签订合伙购房协议,现女提出离婚,并声称房产百分之九十的股份都是其家人的,并向法庭提供了虚假的合伙购房协议和其转让百分之十的产权的协议。购房合同,产权现都还是女方的名字。我想请问这样协议在法律能否得到认可,法律上房产分割又是怎样的? 
  现本人手上有房产局买卖合同(现售)与女方在法庭上所提供的购房协议所提供的购房时间、定金、购房金额都不一致,而且房产买卖合同中明确地说明了房产的全部产权都是女方的,请问有这些证据,法律上应该怎样分割?
  当实际购买协议与国土资源局房产登记中心所提供的购房合同不致时,在法律上分割财产时是以购房协议为准还是以信息中心的备份的购买合同为准谢谢

位律师回复

虚假的合伙购房协议和其转让百分之十的产权的协议是否有你签名?如无你签名,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计算,你所陈述不详细,最好带齐资料面谈

DABAN RP主题是一个优秀的主题,极致后台体验,无插件,集成会员系统
白度搜_经验知识百科全书 » 在法律上分割财产时是以购房协议为准还是以信息中心的备份的购买合同为准?

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