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做法合法吗,我能要求什么吗?

他们的做法合法吗,我能要求什么吗?,第1张

2007年3月初,我加入上海张江科技园某公司。由于我是公司董事长推荐过来的,入职时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只是简单填了一份表。
2007年4月10日,我接到公司给我发的工资单,很简单,就是8000元工资,扣税后实得工资7095元,其他一概没有。
2007年6月27日,我接到董事长的电话,由于我5月22日给公司推荐的一只股票从浮盈10万到浮亏20万(主要是公司操盘手没及时止损造成)引起公司一些人员的不满,董事长要我主动引咎辞职。
6月29日,我去公司办理了离职手续。财务说由于公司是统一发工资,我的工资7月10日会打到我的招商银行卡上。我相信了财务,就没坚持拿现走人。
7月10日,我发现我的工资没有到帐,随即电话董事长,他说因为我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决定扣发我6月的工资。
我第一次碰到这种事情,觉得很郁闷。想请教专家:
1)我需要为公司的股票投资负责吗?
2)我没和公司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能讨回我的工资吗?(我和公司应该是事实劳动关系)
3)他们没提前30天通知我,还叫我自己主动辞职,我能获得额外赔偿吗?(我6月29日后就一直失业在家)
4)公司一直没给我缴纳四险一金等,他们的做法合法吗我能要求什么吗

位律师回复


1、不必为公司的投资负责,投资本身具有风险性。
2、可以要回工资,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注意收集证据。
3、如果你是主动辞职,不能获得经济补偿。
4、可以要求补缴社会保险。提醒:要在60天内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从6月30日起计算,只剩下不足20天的仲裁时效了。如果超过时效,你将不能获得上面这些权益。如需委托律师处理,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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