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社保的还没有赔偿给我,他们这样做合理吗,我工伤被鉴定为十合理吗,能否为八?
律师好!
我于2月3日发生工伤。(左足跟骨丝脱骨折及距骨骨折)6月30日合同到期。厂方不愿意与我再继续签合同。而我的工伤伤残被评为伤残等级十级。厂方应赔偿的已于6月30日完全结算给我,但是社保的还没有赔偿给我。他们这样做合理吗?我工伤被鉴定为十合理吗?能否为八?
工伤鉴定不服滴,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社保的没赔是没有交社保没赔还是赔偿款未到,请说清楚,如是没交社保就应是单位赔偿这一份额,因你鉴定为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公司有权不和你续约,只有四级以上伤残才可以不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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