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到了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的时间了,在起诉离婚时法院推延时间,是否应该负有责任?
男方与女方起诉离婚至法院,双方无法调节(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愿意),请求法院办决。但是案子到法院,法院让双方自己调解,然后法院再判,这样往来浪费时间近两个月,依然没有结果。试问男女双方分居六个月就可以判离婚,如果这桩离婚案再在法院耽搁四个月,是否到了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的时间了?在起诉离婚时法院推延时间,是否应该负有责任?
位律师回复没有男女双方分居六个月就可以判决离婚的规定,只有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的,调解不成的可以判决离婚。法院做的没有违法之处,解决问题的办法是努力收集你们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并提供给法院。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