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坚持要20000元的过户补偿费,难道,只要有一方没签字,法律上就一定不承认该协议吗?
您好,律师!有协议时的中间人见证未签字一方在场,和未签字一方登门收暖气费时亲笔写下的电话号码;以及同事见证,近期找到她过户时,她答应过有时间一定去过户;还有,本人的姐姐与未签字方(丈夫)同一单位,他曾主动和我姐姐要求过过户,只是当时房本还没下来。该丈夫一直是回避态度,并对其妻子的过分要求有过不好意思的流露。现在,对方只咬定协议书上缺一人签字,所以坚持要20000元的过户补偿费。难道,只要有一方没签字,法律上就一定不承认该协议吗?
位律师回复合同成立的情况有几种,双方签字只是其中的一种,另外,一方履行了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也可以成立.所以,如果你方己付清房款,对方己把房屋交付给你,可以认定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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