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去报到时发现只是维修雷达,有很多情况公司之前都没说清楚,请问:他该如何维护他的权益?
您好,我有一个朋友,他是07届毕业生,他于去年学校的招聘会上与一家国企签定了毕业协议书,当时那家单位跟他随便聊了会就让他签协议书了,说工作性质是电子对抗,要签五年,只说前两年的工资,第三、四、五年的情况笑而不谈。由于时间仓促,他也生怕错过这个机会,就签了,违约金是3000元。之后他也再也没有再找其他公司,后来去报到时发现只是维修雷达,有很多情况公司之前都没说清楚,请问:他该如何维护他的权益?
位律师回复按合同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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